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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南寧12月19日電(記者翁曄) 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獲悉,18日廣西河池、賀州、桂林、百色、南寧、欽州等六地法院集中宣判8起強姦、猥褻兒童案件。法院分別一審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判處9名被告人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七個月不等刑罰。
  在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中,受害人以留守兒童、幼女、在校學生為主。案發時,被害人年齡最小的僅為4歲,被告人年齡最大的為62歲,且熟人作案比例高,被告人多利用鄰裡、朋友、同學等熟人關係作案。
  同時,被告人中還有借助網絡、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以“見網友”的方式把對方約出來實施性侵犯罪。被告人為青少年的,一般多採用暴力或威脅手段;被告人為中老年人的一般採取小恩小惠的手段誘騙未成年女童實施姦淫或猥褻。
  據瞭解,2014年1月至今,廣西法院共審結強姦、猥褻兒童犯罪案件307件309人,拐賣兒童犯罪案件36件40人。
  為遏制性侵兒童犯罪案件的發生,保護兒童權益,廣西法院將對此類犯罪案件加大打擊力度。堅持對侵犯未成年人權利最低限度容忍、最大限度保護原則,嚴懲性侵兒童、校園性侵行為,從司法層面盡最大努力打擊和震懾犯罪分子。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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